医师医保诚信服务协议可以不签吗
1、一是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定点医疗机构与登记备案后的医师签订《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定岗医师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为两年。协议期满后如无扣分记录的则自动续签协议,如有扣分记录的则重新考核登记后续签协议。二是推行积分制管理。
2、对医保医师的违规医疗服务行为实行积分累计考评管理,一个周期初始分值为12分。医保医师有违规行为的,扣除相应分值。扣分在自然年度内累加计算,每年度末扣分清零。依据违规行为严重程度,扣分分值设为12分、6分、3分、1分四档。
3、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以下简称“协议管理”)工作,确保医疗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制定本规程。
4、解除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5、双方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根据懂得网查询显示,医保协议是用于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其签订过程需要双方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在协商谈判过程中,医保管理部门会根据零售药店的资质、药品质量、服务水平等因素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零售药店可以与医保管理部门签订医保协议。
股东竞业禁止协议的司法解释
1、法定竞业禁止,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是一种强制性竞业禁止,当事人不得协商免除。如我国《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2、法律分析:股东一般是没有法定竞业限制义务的,但若是股东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负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3、法律分析:指公司董事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得实施与其所任职公司具有竞争性的营业,或担任与其所任职公司具有竞争性的经济组织的负责人或无限责任股东,或不得兼任任何经济组织的负责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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